|
东莞收账公司渠道公司债款剥离的几种处理办法东莞收账公司渠道公司债款剥离的几种处理办法 渠道公司在转型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怎么区分在曩昔运营过程中构成的公益性财物和运营性财物,从而确定政府与渠道公司各自承当的付出责任。东莞收账公司根据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和摸索,能够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净金融负债法(net financial debt method NFDM) 首要对渠道的财物、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性质进行区分。财物按公益特点区分为运营性财物A1和公益性财物A2;负债按是否经过筹资活动发生的区分为金融负债D1和运营负债D2;所有者权益为E。 运营性财物A1包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帐款、存货、金融财物、对外股权投资、以及其它可发生现金流的固定财物、无形财物等; 公益性财物A2包含不能发生现金流的财物如非收费公路; 金融性负债D1包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敷衍债券、运营负债D2包含敷衍帐款、敷衍薪酬、应交税费等为简化核算: ① 运营负债中由于公益性项目而构成的敷衍帐款也计入金融负债; ② 渠道公司的股东悉数为政府方,即政府方100%资本金份额。 根据会计等式:财物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运营性财物A1 + 公益性财物A2 = 金融负债D1 + 运营负债D2 + 所有者权益E 金融负债D1 - 运营性财物A1 = 公益性财物A2 - (运营负债D2 + 所有者权益E) 施行过程如下: ①用运营性财物A1去抵消金融负债D1,运营性财物能够经过市场变卖完结其价值,能够直接用来归还债款; ②金融负债A1中未得到归还的部分 X = D1 - A1,即为渠道公司中为公益性项目而承当的债款,X由政府注入资本金或其它合法方法进行归还。 以上操作完结今后,渠道公司财物方仅余下公益性财物A2,债款方只余下运营负 2、净公益性财物法(net public assets method NPAM) ①将财物区分为运营性财物A1和公益性财物A2; ②期间费用和待摊费用按合理的办法,别离分摊到财物区分为运营性财物A1和公益性财物A2; ③核算出到转型之日为止政府对渠道公司的累计投入F = 资本金投入 + 置换债券 + 财政补贴等; ④核算财政应承当的公益性支出 x = 公益性财物A2 - 财政累计投入F。 这种办法是立足于公益性财物的资金来源应由财政出资来承当,因而把公益性财物额与财政累计已投入的差额作为财政应补发给渠道公司作为补偿。 3、财物债款搬运法(asset-debt transfer method ADTM) 这种办法下,财物、债款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分与办法1类似,施行流程如下: ①期间费用和待摊费用按合理的办法,别离分摊到财物区分为运营性财物A1和公益性财物A2; ②公益性财物A2和金融财物D1悉数从渠道公司中剥离,搬运到政府方,其差额 X = A2 - D,若X为正数,由政府方补偿给渠道公司,方法能够是注入资本金或运营性财物;若X为负数,由渠道公司付出给政府方。 渠道公司仅余下运营性财物A1、运营负债D2和所有者权益E。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