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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收账公司个人税务大病医疗扣除方法东莞收账公司个人税务大病医疗扣除方法 (1)扣除规范:在一个交税年度内,交税人产生的与根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开销,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交税人在处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起止时刻: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载的医药费用实际开销的当年。 享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交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3)扣除人挑选:交税人产生的医药费用开销能够挑选由自己或者其爱人扣除;未成年子女产生的医药费用开销能够挑选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交税人及其爱人、未成年子女产生的医药费用开销,按上述规定别离核算扣除额。 (4)材料备查:交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收据原件(或者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分出具的交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等材料备查,相关材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完毕后保存五年。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