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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收账公司经屡次催债,债务人仍不还款的,怎么办?东莞收账公司经屡次催债,债务人仍不还款的,怎么办? 甲公司与乙公司系合作关系,到2016年6月30日,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共48万元。在甲公司的屡次敦促下,2017年2月6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出具一张欠条,约好2018年8月15日前还清悉数货款。后从乙公司的供货商处得知,乙公司订货一台新型机器设备,预备扩展生产规模。 东莞收账公司请问:甲公司有什么方法讨回货款呢? 案情分析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务人出具的证明存在欠款现实的凭证,是债务人单方面的意思表明,并不能约束债务人采纳相应的法令办法。债务人在屡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院申述以便债务的实现。 本案中,乙公司出具的欠条证明甲、乙公司之间存在欠款的现实,甲公司能够此为依据进行申述。但需要留意的是,假如甲公司在2018年2月6日之后,长时间持有该份欠条而未申述或清晰表明不接受还款期限的,则有可能视为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还款期限,因而如无其他依据证明乙公司存在预期违约情形,则甲公司须等到2018年8月15日之后才干申述。 危险防备 欠条在手并不代表担忧全无,企业应及时采纳法令办法。如下建议: (1)欠条上如无双方签字盖章,则只能代表欠款人意思表明,债务人能够不受此约束。 (2)关于欠条中的还款期限,债务人应及时表明是否接受,不然,有可能被以为接受而影响主张权力的时间。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119条 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 第136条第二款 行为人非依法令规定或许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或许免除民事法令行为。 第509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好全面履行自己的责任。 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责任或许履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担持续履行、采纳补救办法或许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