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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收账公司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后,诉讼位置怎么确认?东莞收账公司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后,诉讼位置怎么确认? 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后,关于其诉讼位置怎么确认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撤消后,其民事诉讼位置怎么确认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载明:“撤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完毕并处理工商刊出挂号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除。因而,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后至被刊出挂号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能够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假如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与诉讼,债权人以被撤消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申述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撤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假如不存在出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躲避债款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与诉讼,承当清算职责。”因而,当被撤消企业涉案参与诉讼时,既能够被撤消企业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债权人也能够被撤消营业执照的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申述。 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晨光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职责公司、重庆晨光百货有限职责公司、重庆晨光大酒店有限职责公司房子搬迁纠纷二审案民事裁定书[(2005)民一终字第57号]中以为:“台华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其法人资格存在与否应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滞刊出其法人资格为规范。虽然按照《合营合同》的约好,台华公司的合同期限已满,但只要其未被刊出就不能否定其仍具人法人资格。撤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处罚。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完毕并处理工商刊出挂号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除。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至其被刊出挂号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能够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在管凌、昆明凌云城服务有限公司与昆明起重机械设备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请求再审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1475号]中也表达了相同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撤消后,其民事诉讼位置怎么确认的复函》的规定,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至被刊出挂号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能够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本案起重机械厂虽被撤消了营业执照,但并未被刊出挂号,故其能够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