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6099099

重庆收账公司

业务范围(全国)

首页 >> 收帐常见问题 >>重庆收账公司 >> 东莞收账公司​被履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履行人吗
详细内容

东莞收账公司​被履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履行人吗

东莞收账公司被履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履行人吗

 《民诉定见》规则,被履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可依请求履行人的请求,告诉该第三人向请求履行人实行债款。该第三人对债款没有异议但又在告诉指定的期限内不实行的,人民法院能够强制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规则:被履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请求履行人或被履行人的请求,向第三人发出实行到期债款的告诉(以下简称实行告诉)。实行告诉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实行告诉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实行的,履行法院有权裁决对其强制履行。此裁决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履行人。

 履行人由于债款不能偿还会有哪些结果?成为了法院的失信被履行人后,就要依法遵循规则尽快偿还债款,才干避免给自己带来相关麻烦。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电话:13076099099(微信同号)

地址:重庆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

重庆收账公司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