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收账公司债务催收复署理人有过失被署理人向署理人索赔的办法。
托付署理无复任权,其选任的复署理人不具法律效力,形成的丢失由署理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托付署理人有复任权,如托付署理人在选任和监督服署理人时无过失,复署理人形成的丢失由不由署理人承担,反之,则要承担复署理人损害赔偿之责。
法定署理和指定署理有复任权,署理人对复署理人的选任和监督即使无错,也要对被署理人负损害赔偿之责。但当法定署理人因不得已的事由选任复署理人时只就选任和监督负其职责,不承担复署理人对被署理人负损害赔偿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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