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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要债公司​个人资不抵债时债款归还顺序

东莞要债公司个人资不抵债时债款归还顺序

1、履行费用。

2、优先债务。优先债务是指存在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景象的债务,优先债务一起存在时归还的先后顺序为: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3、一般债务,一般债务的受偿与产业保全和履行中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先后顺序无关,原则上按照份额受偿。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五百一十条:被履行人为公民时,分配履行中,履行所得价款扣除履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务后,关于一般债务,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加分配债务数额的份额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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