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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收账公司债务转让没有告诉债务人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东莞收账公司债务转让没有告诉债务人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债务转让没有告诉债务人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假如没有告诉债务人的,对债务人无效。我国法令规则,债务人转让权力的,应当告诉债务人。未经告诉,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能。该条规则有两个层面的意义: (一)对转让两边产生法令效能。 债务人转让权力是法令赋予的一项权力,债务人能够在不违反法令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处分自己的权力。债务人与受让人两边达成合意签订转让合同后,如无特别约定,合同即建立并生效,对债务人与受让人两边均具有法令约束力,该笔债务已经由债务人转让至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笔债务。 (二)不告诉对债务人无法令效能。 债务转让合同缔结并生效后,即对债务人与受让人产生法令约束力,但是,未告诉债务人的,对该债务人不产生效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告诉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能。 债务转让的告诉不得吊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