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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房子未装修未入住,需要交物业费吗?重庆收账公司房子未装修未入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好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该小区供给物业服务,原告已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依照合同约好实行了责任。被告杨某某在该小区具有3套房产,经催收一直未交纳物业费,故原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恳求被告付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被告杨某某辩称,其位于该小区中的3套住宅均为毛坯房,并未入住,被告没有享用物业服务,所以不应该交纳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服务的目标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小区,即便部分业主不居住在小区,物业服务仍然在持续,包含公共设备、设备的日常运转、维护和保养,对小区内保洁,小区美化管理、维护小区安全等。因此物业公司根据合同实行服务责任,业主同样也应根据合同实行付出物业费的责任。最终通过法官的耐性释法说理,原告与被告达到共同,依照应交纳物业费的一定份额交纳,被告当即实行。 重庆收账公司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付出物业费责任】业主应当依照约好向物业服务人付出物业费。物业服务人现已依照约好和有关规则供给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承受或许无需承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回绝付出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好逾期不付出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能够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付出;合理期限届满仍不付出的,物业服务人能够提起诉讼或许申请裁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中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法催交物业费。 律师提示 空置房子是业主对专有部分运用方法的选择,是业主的权利。业主放弃运用专有部分的同时,仍需依法承当法律规则的责任,即按专有部分面积或按合同约好,交纳物业服务费。 关于空置房子的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法律中暂未有明确规则,部分地区出台过相关地方性法规,对空置房子的物业费交纳标准进行规则的,能够参照履行。 但假如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没有约好空置房子物业服务费可打折交纳,业主无法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费进行打折。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假如业主强行不交、少交物业费,业主将面临被诉至法院或裁定组织的情况,如后续仍然回绝主动实行法院裁判或裁定委文书,将被法院强制履行,更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履行人,限制高消费等。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