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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要债公司婚后用夫妻一同产业偿还婚前债务,离婚时怎样处理?重庆要债公司婚后用夫妻一同产业偿还婚前债务,离婚时怎样处理? 案件情况 张(化名)和袁(化名)在一次聚会上知道,相处了几个月后就确立了爱情联络。两个人爱情一年后就处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张平告知袁自己在结婚前还有24万元的债务,通过几年的堆集,张用夫妻一同产业偿还了这笔债务。但是由于张和袁在日子和作业上有诸多矛盾,两个人商议离婚,但是关于这笔钱两头不能达到一同,于是袁找到律师咨询老公用婚内产业偿还婚前债务,自己能否得到补偿? 答疑 袁能够得到12万的补偿。夫妻关于一同产业有平等的处理权,张用夫妻一同产业偿还婚前债务的行为并不是用于夫妻一同日子,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说明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则,债权人就一方婚前债务向债务人的爱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一同日子的在外。张平用婚内一同产业偿还个人婚前债务的行为现已严峻损害了袁华的利益,那么袁华能够要求补偿。根据《婚姻法说明三》第十一条的规则,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一同共有的房子,第三人好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处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夫妻一方私行处置一同共有的房子构成另一方丢掉,离婚时另一方央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参照该条规则,袁华能够在离婚时请求赔偿丢掉。 重庆要债公司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一同日子所负的债务,应当一同偿还。一同产业缺少清偿的,或产业归各自一切的,由两头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债务向债务人的爱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一同日子的在外。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一同共有的房子,第三人好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处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夫妻一方私行处置一同共有的房子构成另一方丢掉,离婚时另一方央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本文由重庆要债公司整理 |